Dwyer (2022) — 神經多樣性方法羣

創建:2026-05-07更新:2026-10-22
Dwyer (2022)

作者:Patrick Dwyer
出版年份:2022
類型:理論論文
期刊:Human Development,66(2),73–92
DOI:10.1159/000523723
許可:原文 CC BY-NC 4.0
譯文:神經多樣性方法(羣)

引用:Dwyer, P. (2022). The neurodiversity approach(es): What are they and what do they mean for researchers? Human Development, 66(2), 73-92. https://doi.org/10.1159/000523723

Dwyer(2022)的《神經多樣性方法(羣):其內涵及對研究者的意義》梳理神經多樣性方法的不同理解,並提出以個體與環境互動爲基礎的規範性方案。文章依次討論殘障模型、干預目標、語言、適用範圍和診斷分類,最後說明這些討論如何改變發展研究的提問與合作方式。

爲什麼使用“方法羣”

Dwyer 藉助 Walker(2014) 的區分,將神經多樣性的事實、理解差異的理論取向,以及爭取權利的運動分開。本文主要討論第二層,即人們應如何理解和對待神經認知差異。

作者認爲,這些方法類似科學範式:常依靠範例而非一套明確規則來識別,也包含行動和價值取向。不過,不同研究者及倡權者對其含義存在實質分歧,因此複數形式更能體現這一狀況。作者提出的是自己認爲較有用、較恰當的規範性定義,不能將它當作對運動所有成員立場的統一描述(第 74–75 頁)。

Dwyer 也交代了自己作爲孤獨譜系者和運動成員的位置,並在致謝中感謝 Robert-Chapman 對複數用語的建議。

互動主義如何連接個體與環境

文章討論將殘障歸於個體內部的醫學模型,以及把殘障解釋爲社會所施加限制的強社會模型。Dwyer 認爲,僅關注其中一端,都可能使實際困難與支持方向變得狹窄。

取向 殘障如何形成 支持主要朝向哪裏
文中討論的醫學模型 個體內部的病症、缺陷或疾病 治癒或正常化個體
強社會模型 社會對具有損傷者施加的限制 改變社會、環境與障礙
Dwyer 提出的互動主義方案 個體特徵與環境相互作用 按生活質量目標選擇改變環境、個人條件或兩者

這是對本文表 1 的概括。作者對強社會模型的批評,不能擴展爲所有社會模型或社會關係模型都持有相同立場。文中還比較了社會關係模型與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等進路,並藉助 Chapman(2021) 的生態模型發展互動主義理解。

聽覺過敏是文章的一個例子:個體有真實的感官差異,而環境是否迫使其暴露於難以忍受的噪聲,會影響困難如何發生。執行功能和自傷等例子也用來說明,個體與環境因素可以共同參與。

干預目標與語言如何改變

在 Dwyer 的方案中,教授適應技能、緩解困難與調整環境都可能適當,判斷重點是生活質量與當事人的意願。文章區分了兩種情況:改善環境後壓力下降,自我調節動作隨之減少;或直接把壓制這些動作、使人顯得典型作爲目標。作者認爲前者可能符合神經多樣性方法,後者則體現正常化取向。

語言也參與塑造評價。文章借“神經典型研究所”的諷刺說明,同一種行爲可以被不同立場描述爲缺陷或普通差異;再以研究者將某些孤獨譜系者的優勢解釋爲缺陷的例子,要求審查研究問題和解釋中的價值判斷。其建議是在承認困難的同時,採用尊重、具體且儘可能中性的表達。

方法適用於哪些情況

作者比較了幾種界定適用範圍的標準:

候選標準 文章指出的困難
自然、先天或進化形成 這些性質本身不能決定某種情況是否有益,先天與後天也不能直接劃定邊界
能否對社會作出貢獻 將接納繫於貢獻能力,會帶來能力歧視問題
當事人的認同和選擇 很重要,但選擇受知識、語言、權力及表達條件限制;還須考慮傷害和安全

文章用腦癌、厭食症和“黑暗三聯徵”等例子檢驗這些標準的邊界,未提出一套可以機械應用於所有情況的規則。它也討論 Chapman 的“神經類型認同不安”及醫學與神經多樣性方法可能結合的灰色地帶。

對語言能力有限或尚不能充分表達偏好的羣體,Dwyer 強調輔助與替代溝通、日常生活協助、環境接納及提供信息的重要性。支持應創造瞭解自己和表達選擇的條件,不能因爲表達受限便預先排除神經多樣性取向。

連續差異與診斷類別如何並存

神經多樣性強調差異的廣泛分佈,社羣認同和服務卻常使用離散的診斷類別。作者認爲,類別內部的異質性、類別間的共現和歷史變化值得研究,同時診斷仍可幫助社羣聯結、政治動員、獲得支持及組織研究。

文章區分了殘障模型與發展理論:前者問困難位於個體還是環境,後者問個體如何在先天與經驗的作用下發展。互動主義方法可採用生物、心理和社會的多層解釋,同時另有關於接納及支持目標的規範性要求。

對發展研究者的建議

下表歸納文章表 2 及其後續討論(第 82–86 頁):

研究環節 具體建議
選擇問題 同時研究個體優勢與困難,以及感官環境、社會要求、低期待、歧視和創傷經歷
解釋結果 檢視研究者的立場與利益,比較“缺陷”“優勢”“差異”及環境限制等解釋
發展概念 認真理解社羣提出的單焦點注意、孤獨譜系慣性、耗竭、掩飾等概念,並給予適當署名
安排合作 按項目需要採用顧問、研究助理、神經殊異研究者或社羣參與式研究等方式,提供實際影響決策的機會
修復關係 正視研究造成的傷害,由掌握研究權力的一方主動傾聽、回應並承擔建立信任的責任

文中也討論拒絕敏感性焦慮等與社羣經驗共鳴的概念,但提醒社羣與學者都可能有偏見。合作形式各有資源和權力條件:顧問可能流於象徵參與,研究助理可能缺少報酬或話語權,學術研究者未必代表更廣泛社羣,充分的共同決策則需要時間與資源。

作者同時批評脫離其含義、以功利方式挪用神經多樣性話語,並主張研究者與倡權者直接討論應用行爲分析等爭議。這些建議將理論討論落實爲研究過程中的責任安排。

中文譯本

腦腦空間譯本署名爲 Admin、Guillotine、XyZ 翻譯,Rossa、Alexander 審校。本文對照的譯本保留了原論文的章節和表格,原文開放許可爲 CC BY-NC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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