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的社會模型

創建:2026-05-07更新:2026-10-22

殘障的社會模型(social model of disability)是將社會組織造成的限制、排斥與壓迫作爲殘障分析和集體行動對象的框架。它區分個人的損傷(impairment)與社會施加的殘障(disability),把建築、交通、教育、勞動、服務及文化中的障礙納入改變範圍。這一框架形成於英國殘障行動者的集體實踐,經Mike Oliver等人發展,用於爭取參與權利、改變服務和重新分配決定權。

社會模型使人們能夠將具體困難與制度安排聯繫起來,追問哪些環境和規則限制參與、誰有權改變這些安排,以及資源應如何投入。它也是神經多樣性範式分析神經規範性與社會排斥的重要理論資源(Chapman 與 Fletcher-Watson,2026)。

起源

UPIAS與《殘障基本原則》

20世紀70年代,英國身體損傷者反隔離聯盟(Union of the Physically Impaired Against Segregation,UPIAS)將殘障者的隔離和社會參與問題組織成政治議題。UPIAS與Disability Alliance於1975年11月舉行討論,會議摘要和雙方評論收錄於1976年出版的《殘障基本原則》。

UPIAS在文中以如下表述闡明其立場:

在我們看來,是社會在殘障(disable)身體有損傷的人。殘障是施加於我們損傷之上的某種東西,它不必要地將我們隔離和排斥於社會生活的全面參與之外。因此殘障者(disabled people)是這個社會中一個被壓迫的羣體。

討論同時涉及收入、就業、住房、交通和教育,以及專業人員如何支持當事者掌握自己的生活。社會障礙與參與決定權從一開始就相互聯繫。

Mike Oliver的概念化與應用

Oliver(2004)回顧,社會模型建立在UPIAS的集體思想之上。他將其用於社會工作者培訓和殘障平等培訓,並在1983年的《Social Work with Disabled People》中向更廣泛讀者介紹。

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模型承擔了把思想轉化爲實踐的作用:專業工作需要識別和改變限制參與的環境、組織和文化,殘障者則應參與決定服務與改革的方向。更廣泛的組織與行動歷史見殘障權利運動史。

損傷與殘障的區分

UPIAS早期定義針對身體損傷及其社會處境;後續討論逐漸把分析範圍擴展至感官、認知和精神等差異。其區分提供了兩個相互關聯的觀察對象:

概念 分析對象 對參與問題的追問
損傷(impairment) 身體或心智的狀況,以及與之相關的功能和體驗 個人怎樣活動、感受,具有哪些需要?
殘障(disability) 社會組織對具有這些差異的人施加的限制與排斥 哪些建築、規則、服務和文化安排妨礙參與?

例如,行動方式與只有臺階的入口可以分別考察;當建築提供適用的通道時,進入建築的條件就發生了變化。同樣,就業機會也受到交通、教育、工作安排和社會評價的共同影響。模型通過這一區分,將原先容易歸給個人的參與困難轉化爲能夠由組織和公共制度回應的問題。

“損傷”如何分類,以及它與殘障應怎樣劃分,後來也成爲殘障研究的討論對象。《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梳理了對損傷是否具有中立生物學邊界、身體與社會因素能否清楚分離的不同分析。相關定義與理論見殘障的哲學定義和批判性殘障理論。

社會障礙、資源與決定權

從單一障礙到制度聯繫

Oliver(2004)強調,應把具體障礙放進更廣泛的社會組織中理解。就業排斥涉及崗位與勞動市場,也涉及交通、教育和文化;同樣,一項服務能否被使用,取決於多個參與條件能否連在一起。

因此,社會模型中的改變包括建築和交通的可及性,也包括教育與工作安排、福利和服務的獲取方式,以及文化中對殘障者的評價。分析的對象從一處設施或一個人的表現延伸至維持排斥的相互關聯的安排。

調整責任與資源投入

Oliver關注資源在個人適應和環境改變之間怎樣分配。他認爲,當政策主要投入訓練個人適應既定工作方式時,勞動組織和環境障礙便容易繼續存在;改變環境則可能同時擴大多個羣體的參與機會。他也承認醫療、康復、教育和就業等個體支持的實際作用。

這使資源配置成爲政治問題:公共機構和服務提供者應承擔哪些改變責任,哪些障礙被優先處理,以及已有服務是否支持當事者希望實現的生活。對社會障礙的分析由此能夠與個人選擇的支持並行展開。

當事者參與與服務控制

UPIAS強調當事者掌握生活、建立獨立而民主的組織,以及專業人員支持這種控制權。Oliver也將殘障者組織的發言權視爲落實社會模型的重要條件。

這一方向把殘障者定位爲能夠共同定義問題和決定行動的參與者,影響服務如何設計、誰評價其成效,以及研究採用哪些問題和經驗。研究中的相關實踐見神經多樣性與民主研究與參與式行動研究。

損傷效應

損傷效應(impairment effects)指與個人身心狀況相關的直接活動限制或不適體驗。圍繞疼痛、疲勞和其他具身經驗的討論,使殘障研究進一步考察:哪些需要可以通過社會改變得到回應,哪些仍需持續的照護和個人支持。

Chapman與Fletcher-Watson(2026)介紹了兩類回應:一些作者在保留社會模型政治分析的同時承認損傷效應;另一些作者發展關係或互動取向,把個體身心與環境共同納入對殘障的解釋。這些路徑使社會參與、具身體驗與照護需要能夠進入同一討論。身份與文化上的肯定另見殘障肯定模型。

社會歸因與互動主義

Dwyer(2022)把殘障全部歸於社會回應的立場稱爲“強社會模型”,並討論其用於神經發育差異時的解釋範圍。他提出的互動主義/生態路徑,將個體特徵和環境放在一起分析,主張依據生活質量和當事者偏好選擇支持的方向。

“強”“弱”社會模型、社會關係模型和互動主義在不同文獻中承擔不同的分類作用。它們分別涉及社會歸因的範圍、損傷效應與社會限制的關係,以及身心和環境如何共同形成活動條件。具體論述需結合作者的定義理解;各模型的總覽見殘障模型。

Oliver(2004)則着重說明社會模型作爲行動框架的用途:把注意力和資源轉向集體性的社會障礙。身體經驗、殘障成因及具體支持的理論討論,可以與這一政治用途相互聯繫。由此,選擇某種模型,也涉及研究和行動希望回答什麼問題。

在神經多樣性中的應用

Chapman與Fletcher-Watson(2026)把社會模型的影響概括爲對參與條件的重新審視。例如,課堂對書寫、文本或考試時間的安排,會影響閱讀障礙者的學習條件;工作場所的感官環境和交往規則,也會影響神經殊異者的參與機會。

這一分析將神經規範性轉化爲可以具體考察和改變的制度問題:哪些認知與行爲方式成爲默認,哪些人需要持續承擔適應工作,以及環境如何容納不同的學習、溝通和活動方式。社會模型也支持把殘障者理解爲能夠組織起來爭取權利的羣體,連接社羣文化、自我倡權和公共行動。

在此基礎上,神經多樣性相關作者發展了多種社會與關係取向。它們對社會障礙的重視,與對具體支持目標、當事者決定權和生活質量的討論共同發展。神經多樣性與殘障身份、診斷及支持體系的關係見神經多樣性與殘障;生產組織和階級關係的進一步分析見神經多樣性與資本主義與神經殊異馬克思主義。

社羣研究中的模型用法

Dwyer等(2025)對504名孤獨譜系及相關社羣成人開展混合方法研究,結合量化態度與開放回答考察人們怎樣理解模型。研究者將贊同社會模型、且以純社會原因描述殘障的參與者歸爲“強”社會模型組。

該組總體支持社會改革、支持性環境和福祉目標,也對適應技能教學及抑鬱、癲癇的治療持較積極態度。作者據此討論,關於社會原因的表述與具體支持目標之間具有更復雜的關係,需要結合當事者對實際問題的看法理解模型用法。

研究在多重比較校正後未檢出“強”“弱”組在所測干預態度上的顯著差異。作者提醒,“弱”組人數較少;樣本也主要來自富裕英語國家、以白人和高學歷者爲主,高支持需要者較少。這項研究爲模型在該社羣樣本中的用法提供了證據。

相關概念

相關文獻

  • ChapmanFletcherWatson2026 — 社會模型、損傷效應與神經多樣性
  • Dwyer2022 — 社會模型的討論與互動主義方案
  • Dwyer2025 — 社羣如何使用模型並評價支持目標的混合方法研究

作者

外部鏈接